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高長:大陸ECFA承諾我方待遇 超越其WTO承諾


陸委會副主委高長今(24)日上午在嘉義「2010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」致詞表示,兩岸經濟協議(ECFA)簽署,我方獲得的早收項數539項是陸方的2 倍、金額138.38億美元比陸方多出4.8倍,均優於陸方,且陸方同意對我降稅的539項產品,大多是中小企業產品;而在服務業貿易方面,大陸方面承諾開放業別及項數較我方為多,且陸方承諾給予我方之待遇均超越其WTO承諾。



高長指出,兩岸兩會6月29日第五次「江陳會談」簽署了兩岸經濟協議,已於9月12日生效,協議的早收清單預計於100年1月1日實施。

高長說,在我方協商團隊努力爭取「利益極大化」下,最後成果顯示在「早期收穫清單」貨品貿易方面,我方獲得的早收項數539項是陸方的2倍、金額138.38億美元比陸方多出4.8倍,均優於陸方,且陸方同意對我降稅的539項產品,大多是中小企業產品,落實我方政府照顧中小企業的目標;而在服務業貿易方面,大陸方面承諾開放業別及項數較我方為多,且陸方承諾給予我方之待遇均超越其WTO 承諾。

高長表示,兩岸經濟協議攸關台灣全球經略布局,並期盼協議實施後能達成「幫助人民做生意、提升台灣競爭力」的施政目標。生效只是一個起步,政府仍有許多準備工作要全力推動,以落實協議執行及後續相關工作。在ECFA生效後6個月內,將推動後續貨品貿易協議、服務貿易協議、投資協議及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。

高長說,大家最關心「兩岸投資保障」議題,已於第五次江陳會談確定將「兩岸投資保障」議題列為第六次兩會會談之議題,希望未來能帶給台商朋友更大的幫助。

高長還說,ECFA的簽署只是讓「世界走進台灣,台灣走向世界」的起步,要根本改變台灣在亞太經濟舞台的角色,仍需國內經濟體質提升與相關經濟政策的配合。因此,我們仍要努力改善經濟結構,促進產業創新,同時以振興輔導、改善體質及損害救濟等措施,協助產業轉型與升級,以減少兩岸貿易自由化對我弱勢產業的衝搫。

文章來源: NOWnews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