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

女老師網購 買到被偷筆電


〔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筆電被偷,上網下標選購,竟買回自己失竊的筆電,筆電失而復得還讓賊星該敗,竊嫌林志偉另涉9件竊案,移送苗檢偵辦後聲押獲准。



6月24日,苗栗縣陳姓女老師下班回到租屋處,發現房門被撬開,2台價值共5萬元的筆電不見了,其中1台因為是學校財產,7月10日她上拍賣網站,以1萬9000元下標選購同款筆電,想賠償校方。

位於高雄的拍賣網站以宅配方式,將她看中的筆電寄到苗栗給她,陳女打開後發現,序號與使用者名稱竟和她一樣,利用還原軟體救回被刪除的資料後,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資料夾還在,更確認就是她被偷的學校筆電,被竊嫌林志偉轉賣到高雄。

陳女報警找到侯姓拍賣網站負責人,也順利尋回另1台失竊筆電。警方說,拍賣網站與買家眾多,同款筆電更多,發生這種巧合的機率實在很低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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