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

藥檢未過入獄 琳賽羅涵又交保


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涵,兩週前因為沒有通過法院指定的毒品檢驗,昨天再度上法庭,而且遇上鐵面法官,下令不准交保,直接將她上手銬送囚房,不過9小時後,另一位法官裁定她30萬美元交保,讓好萊塢「惡女」暫時逃過牢獄之災。

2007年吸毒又駕的好萊塢惡女琳賽羅涵,日前被法院勒令進行毒品檢驗,被驗出了古柯鹼陽性反應,24日又向比佛利山高等法院報到,鐵面法官佛克斯不給琳賽交保的機會,直接下令送她進牢房,錯愕的琳賽一起身,立刻被法警上手銬帶進牢房單獨囚禁,身上的名牌服裝、高跟鞋還有珠寶通通被放進透明塑膠袋,交給媽媽保管。

牢房都還沒坐熱,9個小時後,另一名法官卻裁定琳賽以30萬美元,約新台幣940萬元交保,但她必須戴上電子偵測器,而且不准接近賣的場所,10月22日她還得再度出庭,聽取鐵面法官佛克斯對她違反保釋規定做出的裁決。

琳賽因為違反駕保釋規定,今年7月曾被判刑90天,後來因為於監獄太擁擠,她坐了兩星期的牢便轉往勒戒中心接受治療,不過惡女繼續違規,顯然還沒有洗心革面的準備。(民視新聞譚淑君綜合報導)

文章來源: 民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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