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

ECFA正式簽署 兩岸經貿新紀元


【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】兩岸經濟協議(ECFA)今天下午完成簽署,正式開啟兩岸經貿新紀元。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今天下午2時30分,於重慶簽署了ECFA和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。雙方也同意,「投資保障協議」將列入今年底,在台灣舉行的第六次江陳會談議題。



簽署儀式簡單而隆重。雙方觀禮人員,江丙坤和陳雲林先後入場,然後在兩份協議上簽字換文,歷時約5分鐘。

簽署協議後,雙方互贈禮品。先由陳雲林致贈「三峽神女峰」重慶漆器花瓶給江丙坤,並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介紹。再由江丙坤致贈台灣木雕給陳雲林。

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強調,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署,是兩岸互利雙贏的成果,將為兩岸經貿活動建構一個有序的環境,讓兩岸提升經濟實力,佈局全球市場。這項協議的簽署不但是兩岸經貿關係重要的里程碑,也是兩岸各自面對區域經濟整合及全球經濟發展趨勢下,極為關鍵的一大步。

雙方也同意,將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」列為下次會談的議題,並立即展開雙方聯繫溝通,以便及早完成協商,在第六次會談時簽署協議。

ECFA協議文本共計五章、十六條。也訂出後續協議的協商時間表,包括貨品、服務業、投資等貿易協議,以及爭端解決協議等,將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儘速完成。

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完成簽署,協議文本除序言外共計五章,包括總則條文兩條、貿易與投資定有三條、經濟合作定有一條、早期收穫定有兩條、及其他定有八條,共計有十六條條文。

有關爭端解決條文,未來兩岸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,專責處理協議相關事宜,包括進行磋商、監督並評估協議的執行。終止條款則載明,兩岸如有一方要終止協議,雙方就要開始協商,協商後如果還未能達成一致協議,那麼發出終止通知後的一定時間就可終止協議。

海基會表示,兩年來,兩岸共簽署14項協議及達成1項共識的重要成果,代表兩會制度化協商管道是兩岸溝通、處理問題的最有效機制。

文章來源: 台灣醒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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